产科护理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01
护理文书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卫生部已把部分护理文书纳入病案归档,作为病案资料,因此,护理人员所书写的大部分文书是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中判断护理行为是否规范的依据,要求应书写正确、及时、完整,它包括体温单的填写、执行医嘱后的签字记录及新生儿护理记录等。
其潜在的法律问题如下:
①体温单的入院时间应和医生记录一致,可反映入院时孕妇状况和医务人员处理的及时性。对体温单上的体温,有些护士责任心不强随便填写,很容易延误治疗时间,如产妇乳头内陷而排乳不畅所引起的发热,但由于护士责任心不强,没把体温表现在体温单上,导致医生对产妇乳汁淤积甚至发生乳腺炎的延误治疗,护士将负一定责任。
②医嘱是护士执行治疗的依据,护士无故不执行医嘱易被起诉。如护士处理临时医嘱时不执行查对制度,漏抄输液治疗卡而在临时医嘱本上又签写执行者姓名及执行时间,导致孕妇未能得到治疗所造成的后果,护士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③新生儿护理记录单每天要详细记录喂养、排便次数及脐部情况,如果护士未能及时询问、真实填写,发生小儿肠梗阻等严重后果,护士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02
护理操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士为了保证操作稳准,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一旦出现纠纷,首先要查是否违反常规操作,违反常规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潜在法律问题表现如下:
①护士在胎心宫内窘迫的患者静脉滴注时,因责任心不强,未做到“三查”、“七对”把有异物的液体输到患者体内,虽然患者未出现任何临床症状和体征,但由于护士的过失行为,势必会造成潜在的不良影响,护士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②护士在为婴儿照“蓝光”时,不为婴儿有效地遮盖不能照射的部位,或者造成皮肤灼伤。尽管治疗后痊愈,但这位护士存在护理过失行为,该护士也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③护士在洗澡时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手圈、胸牌丢失未重视又没有认真核对母亲的姓名,抱错新生儿。由于及时发现更正,未给产妇及家属带来精神伤害,则仅犯了失职过错。如果抱错新生儿已成事实,那么护士有可能负民事或刑事责任。
03
急救药品、设备准备中的潜在法律问题/p>
产科护理工作责任重大,关系到母子生命安全,特别对产后出血、羊水栓塞、重度妊高症等抢救工作必须争分夺秒,急救药品、物品必须做到%准确到位,抢救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否则势必会发生相关的法律问题。
04
孕妇的隐私权问题/p>
由于产科的工作特殊,需要了解孕产妇的婚育史、月经史、既往史(特别妇科疾病、肝炎、结核等有关病史)及个人史、家族史,这就不可避免触及到孕妇本人或家庭隐私,此时孕妇有权要求护士给予保密。产科护士若随便谈论,对孕产妇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则应视为侵犯了孕妇的隐私权。
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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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p>
产科护士应熟知护理业务与法的密切关系。多看报、多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从典型实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自觉在工作中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及无菌技术操作,做每一样事都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尽职尽责地为孕产妇服务,提高护理水平,维护职业形象。
02
从法律的角度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p>
护士在书写护理文书时应具有科学性、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与医疗文件同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及国务院卫生行*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这是对患者获得有关病历资料的规定。第八条、第十条中对病历资料的保存及病历书写也作了规定,如果医方丢失病历资料或涂改、伪造、销毁病历资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护理人员在工作中不能随意涂改,主观捏造,随意纂改护理文书,医院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03
急救药品、设备准备到位:
在产科随时都会遇到危重病人,因此,急救器材、物品、药品一定要齐全,并固定放置,专人管理。作为产科护士应对这些抢救器材的操作、物品的放置、药品的作用及剂量用法了如指掌。并保证各项急救器材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04
尊重孕产妇的隐私权/p>
提高产科护士的法律意识,不擅自公开孕产妇的病情及病历资料。在产科护理操作中,要注意孕产妇的感受,注意遮挡,并主动说明操作的目的、方法及作用。保护孕产妇的隐私权。
(来源:公务员期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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