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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静默管理期间看病就医看这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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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正常就医需求,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兴安盟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研究确医院、医院为大乌兰浩特地区“*码”医院。医院医院。

二、大乌兰浩特地区在静默管理期间:

1.有就医需求的市民应向所在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由社区(村委)工作人员通过专车“点对点”转运至“*码”医院,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2.非急危重症人员乌兰浩特市区域市民医院就诊,科右前旗区域市民到医院救诊。

3.急危重症人员(卒中、胸痛、严重创伤、休克、高烧、分娩等)由社区管控人员拨打急救电话,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兴安医院救治。

三、慢性病患者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志愿者)提出用药需求,由社区工作人员携带慢性病患者有关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代购慢性病用药。

四、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和精神类等病人可按原渠道就医,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疗。

五、大乌兰浩特地区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静默管理期间,固定陪护人员,严禁探视。

六、对违反疫情防控*策、辱骂医务人员、扰乱就医秩序等人员,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兴安盟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年10月9日

总监制:董玉玺

监制:刘文静

责任编辑:陈博

编辑:孙莹

来源:健康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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