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秩序,保证车辆车容车况随时处于最佳状态,有效保证公务用车,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3.公司车辆使用范围
3.1接待集团重要来访领导、重要商务客户。
3.2公司重大商务活动支持。
3.3接送公司高管。
3.4接送携带大量现金的财务人员。
3.5公司员工去公共交通不便利的地点办事,可以申请用车。
3.6其他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的特殊用途。
4.申请用车程序
4.1各部门因商务接待申请用车,至少提前一天向综合部申请,申请获批后,用车人须提前与出车司机沟通具体行程。如发生用车冲突,以申请顺序为主要原则安排车辆。
4.2司机必须接到车辆管理员的指派后方可出车,紧急情况下可与车辆管理员电话确认后出车,用车人须事后1-2个工作日内在补办用车申请。
5.车辆管理
5.1车辆保养及维修
5.1.1司机应随时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保证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严格按照车辆出厂维护保养手册要求到公司指定的相关品牌4S店进行定期保养。车辆长期闲置时,每周由车辆管理员指派司机发动一次,温车5分钟。
5.1.2车辆需保养或维修前,负责该车辆的司机需提前填报保养申请单据,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若未到指定地点维护保养的,每发现一次扣元。若车辆超期未及时保养的,每发现一次扣元。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外修的应报请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补胎打气、装饰清洁等小修项目可在公司指定地点就近维修,并在报销维修保养费用时提供发票及费用明细。元以上项目须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并在报销维修保养费用时提供发票及费用明细。
5.1.3车辆如在途中临时出现故障,司机应及时电话请示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就近维修。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产生的修护费,依情节轻重,由司机承担相应费用。
5.2油料管理:车辆管理员为每辆车分别办理中石油和中石化加油卡,加油卡与车牌号绑定,采取专车专卡管理。并于每月20日统一为加油卡进行充值。车辆管理员每月以实际行车里程和用油量计算出的百公里耗油量,超过正常油耗范围一次的,由车辆管理员提出警告。警告累计三次仍超标的,扣元。
5.3年检及保险管理:车辆保险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在公司指定保险公司办理车辆续保工作。车辆需年检时,在接到车辆管理员通知后,由司机前往车管所进行车辆年检。
6.司机管理
6.1司机应按照公司统一着装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时应着公司配置的工服(黑色西服、白色衬衫、黑色领带、黑色西裤)及深色皮鞋,并对工服有保管和保持日常干净整洁的义务。司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及不得漂染除黑色之外的其它颜色。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着装及个人形象不符合要求的扣50元。公司为每位司机配置了工作服,从领到工服之日起一年内离职的,应缴纳工服折旧费元,超过一年的视为司机福利。
6.2司机应保证车辆的日常清洁卫生,定时清洗车辆,保证车内无异味,车内标配物品应按规定摆放,标配物品包括:瓶装水、宣传册、抽纸、雨伞及薄荷糖、多功能手机充电线。标配物品的摆放规则:
1)瓶装水应放在杯座和门抠里;
2)宣传册应放置在车座背后置物袋里;
3)抽纸、多功能手机充电线及薄荷糖应放置在前排驾驶室座椅与副驾驶座椅中间;
4)雨伞放置在后备箱。
综合部将对车辆卫生状况及标配物摆放情况进行临时抽查,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司机对车内标配物有保管义务,如丢失须照原价赔偿。
6.3车辆及车辆备用钥匙均由车辆管理员统一调度和管理。除特别允许的人员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
6.4司机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其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上路行驶,应服从车辆管理员派遣,不挑活。没有车辆管理员派车指令,严禁私自出车。若接待派车任务后,需准时到达用车场地等候。
若出现非工作时间的临时派车情况,应服从车辆管理员调派。若未经车辆管理员批准私自出车的或未按派车要求准时到达用车场地的,每发现或举报一次扣元。违反两次及以上,公司将视情况给予降薪、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若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6.5司机在接到出车任务出发前,应备好车辆并根据目的地提前选定最佳的行车路线。在乘车人上下车时,使用礼貌用语,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如遇乘车人有大件行李时,应予以主动帮助。
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再次确认目的地。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应将车停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且必须将车辆锁好。
6.6司机须注意行车安全,不违规驾车,不开斗气车、酒后车、冒险车。行车时,严禁玩手机等一切影响正常驾车的行为。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听电话,须使用蓝牙耳机,每发现或举报一次扣50元。
6.7出车任务完成后,应主动告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将根据GPS数据及车辆里程表数据进行复核确认后填写回车记录。如果司机驾驶其他未安装GPS设备的车辆时,必须在上下车对车辆里程表数据进行拍照留存,并在每次回车后将照片记录报车辆管理员备案。无照片记录的公里数将不予以计算当月公里津贴。
6.8司机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办公楼停车场过夜,若因当日回车较晚或次日出车较早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停车场所过夜,车辆管理员须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中予以备注说明。若有违反每次扣元,若因此给车辆造成损失,由司机全部承担。
6.9司机应按照公司统一规定进行考勤管理,如特殊出车未打考勤的,可由车辆管理员根据派车单在月度考勤表中进行合理申诉。若有事需请假的,请至少提前一天走OA请假流程,不得无故缺勤。
7.违规与事故处理
7.1违规处理:
7.1.1若发现有违章情况,由司机自行承担所有处罚(扣分及罚款)。若有特殊情况,须在当月填写《申诉单》后由当事领导签字确认后,可免除处罚责任。
7.1.2综合部将不定时派人外出调查,如发现有开虚假维修发票或汽油发票等,将视情况给予降薪、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并保留上报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利;
7.2事故处理:
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立即报告车辆管理员及集团办公室综合部负责人;如属不涉及任何人员伤亡的小事故,应及时电话告知车辆管理员,并事后补报事故说明;任何发生的事故不得瞒报,若发生瞒报并经查实,每次扣元;若发生二次以上,综合部还将视情况给予降薪、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将根据司机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司机需承担费用按照“承担费用=理赔金额*我方责任比例*50%”公式进行计算。
8.司机津贴发放及费用报销原则
8.1司机每月津贴按照公里津贴和误餐津贴两部分进行发放。公里津贴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进行计算,执行标准分别为0.3元/公里(工作日9:00-17:00)和0.6元/公里(工作日17:00-9:00及节假日全天);误餐津贴为元/人/月,不再单独报销出车时发生的餐费。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由车辆管理员结合车辆GPS管理系统数据以及车辆里程表数据进行月度公里数核对,交由综合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最迟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随当月工资核发。
8.2出车过程中的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除ETC外)等费用的报销时间为次月5日前报销上个月的费用,过此时间不予报销。
8.3司机如遇京外出车任务,可享受差旅补贴,差旅补贴由用车部门承担。差旅标准统一按照公司差旅管理制度来执行。
8.4司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出车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算加班费,为正常工作日工资的三倍,不再单独计算公里补助。
9.司机考核
由综合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根据《月度考核评价表》对司机进行考核并于月底公布考核结果,评价小组会根据所有司机月度表现及当月出车相关情况综合评定后选出明星司机一名,给予元/次的奖励。若当月有处罚的,均不能参与评选。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