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安全问题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学成绩再好,只要学生出了什么意外,那也是一票否决。
学校和老师们除了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外,把每位学生的安全教育都放在了首位。
尤其是我们小学老师,面对的是一群懵懂无知的小孩子,的确更应该花费更多的精力去关心孩子们的安全问题。
我现在所教的是二年级的小学生,每天上午十点左右就会给学生们添加营养餐。作为班主任,我们都是盯着孩子们吃鸡蛋喝奶,怕孩子们在吃的过程中打闹,出现意外。
那天我还在给其他的孩子发鸡蛋,前面发的早的一个小男孩剥开鸡蛋吃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卡住了,他就发出了剧烈的咳嗽声,我也是听到咳嗽,赶紧走到孩子的身边,孩子小脸涨得通红,一咳嗽,可能就把噎住的鸡蛋给咳出来了。
然后我就看着孩子的脸色恢复了正常,我就端着水杯,叫他漱漱口,把嘴里的鸡蛋沫吐出来。感觉这个孩子应该没事了。
我那个时候也给校长打了电话,很快校长和其他老教师也就赶到了。看了孩子的情况说,纷纷表示,没事了。东西没有进入气管,已经出来了。孩子有惊无险,我们也就放心了。还是给家长打了电话,把情况告诉了家长,后来家长也把孩子接回家了。
不过河南开封某小学的一位小女孩却没有这么幸运了,她最终因为错过了抢救时间,而失去了生命。花季少年就这样凋零了,家长感到悲愤之余,感觉学校要为此事件负很大责任,可是找到人家学校,人家学校的副校长却说,我们做了该做的事情了,我们没有责任。
我们一起回顾下整件事情的始末,分析下学校到底该不该负责?
事件发生的学校是河南开封某高中的附属小学,在上课期间,小女孩丽丽(化名)偷偷吃从家里带来的荔枝,怕上课的老师看见,还用自己的书给挡住。
可能是上课偷吃也很慌张,丽丽不小心给噎到了,很快她发出的异样的声音就引起了上课老师的注意。
老师很快通知了学校的领导,学校也在第一时间拨打了,同时也通知了家长。来了后,就把孩子医院治疗。
医院接诊后发现自己的医疗技术不过关,于是要求赶紧转院,学校就配合把孩子转到了郑州市医院进行治疗。全程学校都派出两位领导陪同治疗。可是最终还是没能挽救回来。
悲伤之后,孩子的家长要求看了学校的监控,从监控里,家长看到,孩子的老师抱着孩子,跑到了操场上,才开始抢救,家长说是老师耽误了抢救的最佳时间,如果在*金四分钟内,老师进行抢救,那么自己的孩子很大程度能挽救回来。于是家长就来到学校要个说法。
家长的意思是,学校和老师耽误了抢救的最佳时间,就得负责人,要么赔钱要么赔命!
学校领导也表示自己这方已经尽力了,没有责任,如果家长对于这样的处理意见不满意,家长可以起诉学校,由法律来判断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此事件到此也告一段落,以后怎么处理,就看法院是怎么判决吧。不过网友们对于此事却议论纷纷。我也想针对此事件,谈谈我个人的一点看法。
事件该谁负主要责任,那肯定是小女孩呀,她要为此事负主要责任,毕竟这偷吃荔枝的事,是她吃的,她也为此事付出了生命作为了代价,只是这个代价也太惨痛了。我们作为成年人,都是非常心疼这个小女孩子的。一个小小的荔枝,就要了孩子的性命,真是非常的惋惜。
我们再说说学校和老师有没责任。
你要说学校一点责任也没有,一分钱的补偿也不给家长,这个恐怕也不可能。出于道义最终学校也会给予家长一点赔偿。但是划分责任来说,我感觉学校和老师处理得还是比较好的。唯一遗憾的是,现在很多学校都说有保健室,有校医,可是根本就是摆设,根本就没有校医。
家长提出的海姆立克急救的办法,作为老师,我们和学生打交道最多,应该对老师们进行这样的培训。天天没有的培训特别多,可是这样有用的培训却没见实施。我们绝大部分的老师,知道海姆立克,但是具体的根本不会操作。如果会的话,抢救一下或许真有奇迹出现。
不过有的网友说,如果老师实施了海姆立克,可是最终孩子还是没能抢救过来,那你说家长会不会把矛头直接指向老师,认为是老师负责吧。
我的观点是,老师没有责任,老师不是医生和护士,她不会海姆立克也不是老师的过错,试问网友们都会吗?孩子吃的荔枝不是学校发的,学校也没有叫孩子上课吃荔枝。作为一个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偷偷吃东西,本身就是对老师不尊敬。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生自己承担。
再就是家长,这荔枝是从家里带去学校的,家长知道吗?绝大部分的学校,除了水杯外,其他小零食是不准孩子们带的,那作为家长为什么还给学生带荔枝进校园。荔枝因为有果核,如果吃的时候,不小心也的确有安全隐患,就算是怕孩子饿,带点小零食,像荔枝这样的带果核的食品也不适合带进校园。从这点看家长也应该负很大的责任。
孩子已经逝去,再谈谁负什么责任已经晚了,责任的划分也只是在为了经济赔偿。可是再多的经济补偿也换不回来孩子宝贵的生命。孩子用生命给了大家一个深刻的教训。
最后还是建议学校要对老师们进行海姆立克急救法的培训,关键的时候还真是能发挥大作用。
如果划分责任,大家觉得学校和老师有什么责任吗?欢迎大家分享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