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利民服务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深入推动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7号)要求,特制定—年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一、优化门诊服务供给由县级卫生健康行*部门统筹,可结合远程医疗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1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门诊服务,解决群众就诊需求,促进分级诊疗和基层首诊。结合实际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优化院内就医流程。门诊量和检查检验量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合理增设门诊和检查检验项目。二、适当延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门诊服务时间无急诊服务且诊疗量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结合群众需求合理安排医务人员排班,适当增加门诊服务时间,工作日门诊可延时服务1-3小时,或结合实际在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增加门诊服务时间,方便群众尤其是上班、上学等人群在家门口就近获得基本医疗、慢病配药、家医签约、健康咨询等服务。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对延时服务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补休、轮休或补助。三、推行分时段预约并提供周末疫苗接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开设疫苗接种门诊的机构,结合群众需求推行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开展预约周末疫苗接种等服务。接种门诊结合服务能力、辖区居民服务需求、日常作息时间等合理分配周末预约号源,对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值班和轮休。四、强化医联体内号源统筹使用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医院要向成员单位开放不少于20%的门诊号源,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医院专科门诊预约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推动预约转诊、预约专家、预约检查、预约床位。五、推动医联体内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内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加强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数据资料的互通,强化检查检验相关专业质量控制和管理,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重复检查检验负担。六、扩容下沉优质医疗卫生医院对口帮扶、“组团式”帮扶和东西部医疗协作,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医院龙头作用,网格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升级。实施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打造县域内新的片区医疗救治中心、医疗急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临床技能中心和公共卫生中心。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医院建设,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建立稳定的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机制,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七、方便群众就医开药家庭医生可为符合条件的签约人群提供慢性病长处方、延伸处方、中医药“治未病”等适宜的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患者提供中药用药加工、药物配送等个性化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长期处方服务,为病情稳定的患者开具4—12周长期处方,并逐步扩大慢性疾病病种覆盖范围,保障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在确保信息真实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对高龄、卧床等行动不便的慢性病签约患者,经患者本人授权后可由家属代开药;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通过设置“流动小药箱”等方式,为特需群众提供送药到家服务。按照《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方便就医购药措施的通知》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药品,医院医院负责审核和统一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法采购的药品,可上报医保部门协调解决,并及时配送到基层,方便患者就近开药。八、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家庭医生要加强对签约群众的联系,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