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春晚小品《扶不扶》,直击社会中的现实问题,对于扶老人被讹钱的社会热点进行了曝光和批判。小品虽然是虚构的,但却来源于生活,正是因为生活中屡见不鲜的讹诈案例,才给了小品创作者们灵感。
不过好在我国法制越来越健全,对于那些知恩不图报,反倒打一耙的恶人,法律坚决不袒护。就比如发生在沈阳的一桩真实例子,某老太太在药店买药时晕倒在地,药店老板好心救人,却反被老太太和其家属讹诈,要求赔偿10万元。最后还是法院的判决,主持了公道,还老板一个清白。
(因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于网络,仅配合叙事)
年9月7日,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的一家药店内,发生了意外。一个前来买药的老太太,突然晕倒在地。药店老板孙某得知后,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但事发突然,等到救护车赶来,很可能老太太会发生不测。
在这种情况下,孙某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坐视不管,毕竟作为药店老板,他已经及时拨打了救护车的电话,履行了属于自己的救助义务。老太太突然发病是属于自身原因导致的,和孙某没有因果关系,他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很多人看来,不多管闲事才是最好的选择,就算老太太病发去世,也算不到孙某的头上。但孙某却做出了另外一个决定,他准备对老太太施以援手。原来孙某曾经是一名医学生,毕业于沈阳医学院,还当过多年的乡村医生。
他通过多年的经验判断,老太太突然休克倒地,最好应该立刻做心肺复苏,不然迟了会有生命危险。于是孙某没有顾忌太多,本着救人最重要的原则,为老太太做了心肺复苏。心肺复苏是抢救呼吸和心脏骤停患者最有效的手段和方式之一,可以大大降低患者的死亡率。
但心肺复苏必须争分夺秒,大力按压患者的胸口,使心脏骤停的患者开始重新给全身供血。这样一来,胸口和肋骨就会受到剧烈的冲击,如果是正常成年人,还能够承受这一冲击,但病发的却是一个上了岁时的老太太,原本骨骼就不硬朗。
最后在孙某的心肺复苏治疗下,老太太虽然醒了过来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肋骨却断了12根。老太太的家人非但没有对孙某表示感谢,反而用一张状纸将孙某告上法庭,称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侵害了老太太的身体健康,导致断了12根肋骨,并索赔10万元。
当孙某接到法院的传票时,非常惊讶,虽然他知道老太太的家人很可能不会当面感谢自己,却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告上法庭。原来当事人戚老太在晕倒前,说自己是吃了孙某给的一颗药丸才晕倒,并且醒来后就发生肋骨断了12根。因此她认为是孙某策划了这场意外,并且故意给自己施救,却因为技术不到位压断了自己的肋骨。
对于老太太的说法,孙某非常气愤。他是一个医学院毕业的乡村医生,原本是秉持着医者仁心的想法对其施救,却没想到反而受到了老太太的污蔑。好在孙某的药店里装了摄像头,记录了案发时的全过程。
摄像头显示,孙某虽然取了药并递给戚老太,但老太太还没来得及吃就病发倒地,很显然老太太休克与孙某的药没有关系。同时孙某对老太太进行心肺复苏的手法非常标准,并没有不专业或者故意伤害老太太身体的嫌疑。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孙某的行为,真的侵害了戚老太太的身体健康权,那么老太太的家属可以依法要求孙某承担相应责任,并作出赔偿。
但同时我国法律也讲究因果关系,如果戚老太太的家属认为,孙某应该对老太太的伤负责,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但事实却表示,老太太是因为自身问题发病休克,而孙某完全出于善意实施帮助,并且在帮助途中没有过错行为。
因此在年12月30日,康平县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孙某对老太太施救行为无过错,同样无需承担老人身体损失的民事责任。老太太一家提出的上诉要求,不合情理,因此被法院驳回。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孙某表示服从,但戚老太的家属却表示不服,要求上诉。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并审理了这桩纠纷,沈阳法院在调查后发现,孙某的行为确实没有不妥之处,一审判决也合情合理,不仅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判处的结果也深受大众们赞赏,因此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孙某终于能够得到应有的清白,在这四年间,他因为惹上官司,不得不将药店关门的同时自己的名声也受到了影响。好在最后能够洗清嫌疑,因此他非常感谢法院帮他伸张了正义,并确定在未来继续开药店,如果遇到了类似的事情,他依旧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相助。
正是因为有法律和法院在,才能够让许多像孙某这样的人,在其他人遇到危险和需要帮助时,挺身而出,不需要担心反被讹诈。而这起案件不仅轰动了全国,也影响到了我国《民法典》的立法。
在年新颁布的《民法典》中,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心肺复苏的救助行为造成被救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在年能够这条法律,或许孙某就不需要白白浪费4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