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切实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沧州中院引进“AED”应急救护一体机。近期正式公开亮相诉讼服务大厅!
为最大限度发挥设备作用,更好的保障前来参与诉讼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沧州中院安排专业人员对立案庭、计财处、物业公司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模拟操作。培训老师从心肺复苏技术运用、AED操作流程、海姆立克急救法、常见急症应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组织干警依次进行了心肺复苏技术实操训练。本次培训为干警们更新了急救知识,提升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突发事件发生概率相对较高,急救箱和AED设备的部署可有效的提升我院应急保障水平,同时也增强了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面对心源性猝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意识与处置能力,进一步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什么是“AED”
AED是体外自动除颤仪(AutomatedExternalDefibrillator)的英文缩写,是一种便携式的医疗设备,它可以诊断特定的心律失常,并且给予电击除颤,是可被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医疗设备。在心跳骤停时,只有在最佳抢救时间的“黄金4分钟”内,利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对患者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才是最有效制止猝死的办法。
供稿:计财处李骞
原标题:《守护群众生命安全AED“救”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