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年度等级评审计划,在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省市共同组建了评审专家组,对唐县医院、阜平县医院、安国市医院、蠡县医院、博野县医院共5家二级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根据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上述5家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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