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管内麻醉是剖宫产术的主流麻醉方式,而低血压是椎管内麻醉的主要并发症,对母儿均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预防和治疗低血压是保障母儿健康的关键。而血管活性药物是防治椎管内麻醉低血压的主要策略之一。
椎管内麻醉后低血压定义
一般为收缩压低于基础值的80%,或收缩压绝对值低于90mmHg。但文献建议的标准范围较宽:收缩压低于基础值(以椎管内麻醉前患者安静后连续测量三次血压的平均值)0~30%或收缩压绝对值低于80mmHg。平均动脉压较收缩压更能反映组织的灌注压。
维持血压的三要素
调控血压主要从此三要素入手。
椎管内麻醉后低血压原因
1.麻醉导致交感神经阻滞,使阻滞区域内的小动脉血管迅速扩张,血管阻力下降。
2.仰卧位时,增大的子宫压迫下腔静脉和/或腹主动脉,回心血量减少。
3.麻醉后腹肌、盆腔内肌肉(子宫韧带)松弛,加重下腔静脉受压。
4.麻醉平面过高阻滞心交感神经,抑制心脏泵功能。
5.患者已经存在容量不足。
因此,椎管内麻醉后低血压防治策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子宫左移位,以解除子宫对下腔静脉和/或腹主动脉的压迫。
2.进行液体预扩容(Pre-load)或同步扩容(Co-load),现在更倾向于Co-load,即在麻醉开始时进行液体的扩容。
3.应用血管活性药物。
4.必要时应用增强心肌收缩力药物。
低血压预测
1.BMI不影响低血压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2.急诊剖宫产较择期剖宫产易发生低血压。
3.术前焦虑水平与低血压发生有关。
4.近红外光谱可预测低血压发生率。
5.椎管内麻醉后心率变异性可预测低血压发生率和程度。
目标血压值:收缩压≥基础值的90%,以保障母体和胎儿的血液灌注。
适用于产科的血管活性药物
苯肾上腺素VS麻*碱
两者均对椎管内麻醉低血压有效,苯肾上腺素术中恶心呕吐(IONV)发生率更低,脐血酸血症少。麻*碱易引起心输出量增高,加重心肌收缩力,导致心脏负荷增加。因此目前苯肾上腺素是产科低血压防治的主流药物。
去甲肾上腺素VS苯肾上腺素
去甲肾上腺素与苯肾上腺素在剖宫产椎管内麻醉中维持血压的效能大致相当,而去甲肾上腺素较苯肾上腺素能维持较高的心输出量和心率,但二者对新生儿的评价标准无显著差异,去甲肾上腺素在产科椎管内麻醉低血压防治的安全性需要进一步研究。
产科低血压患者血管活性药物选择
1.优先推荐α受体激动剂用于椎管内麻醉低血压的防治,苯肾上腺素已经获得大量证据支持,但需要注意反射性心动过缓。
2.也有研究发现,去甲肾上腺素相对于苯肾上腺素较少发生心动过缓,可能是一个椎管内麻醉低血压防治的理想替代药物。
3.目前大多数产科麻醉医生选择应用苯肾上腺素。
4.麻*碱容易导致胎儿酸血症而不被优先推荐在产科应用。
预防性VS治疗性应用
预防性应用血管活性药物优于治疗性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即在低血压发生之前就应该应用血管活性药物。
预防性应用苯肾上腺素输注的最佳剂量在0.54μg/(kg·min)
预防性使用去甲肾上腺素剂量
预防性使用去甲肾上腺素最佳剂量在0.08μg/(kg·min),可用于椎管内麻醉低血压或椎管内麻醉低血压的预防性输注。
针对特殊产妇使用血管活性药物的特殊要求
1.产程中急诊产妇
产程中胎儿酸血症发生概率增高,因此优先推荐苯肾上腺素作为低血压防治优先推荐的血管活性药物,处于产程中的孕妇椎管内麻醉后低血压发生率下降,因此血管活性药物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2.合并子痫前期产妇
子痫前期在产妇中较为高发,此类患者首选苯肾上腺素,应用时应减少剂量,且并不推荐预防性应用,以免导致较为严重的高血压,使用时目标血压值应相应提高到~mmHg。
由于麻*碱易导致惊厥,因此不建议子痫前期产妇应用麻*碱,若必要时需要降低麻*碱剂量。
3.妊娠合并心脏病产妇
妊娠合并心脏病产妇剖宫产不推荐选择单次椎管内麻醉,优先选择分次注药、连续硬膜外麻醉。目前尚无妊娠合并心脏病产妇应用血管活性药物研究的RCT试验,不同心脏病类型需选用不同的血管活性药物,而苯肾上腺素适用于大部分心脏病患者,但药物剂量需要个体化。
低血压主要类型
1.低血压合并心率增快:最常见的椎管内麻醉后低血压类型,首选α1受体激动剂(苯肾上腺素),如苯肾上腺素导致心动过缓,勿用抗胆碱药物。
2.低血压合并心动过缓:较罕见,可选用α1受体激动剂+抗胆碱药或肾上腺素。
3.持续性顽固性低血压:对升压药及抗胆碱药无反应或不敏感,应考虑低血容量、心脏病、子痫前期所致的心功能衰竭等可能。
4.高麻醉平面致循环呼吸功能衰竭:低血压、心动过缓、呼吸抑制、感觉运动平面高,需要呼吸支持和循环支持,可优先选择肾上腺素。
目前与血管活性药物联合应用的二线药物
1.目前尚无文献报道应用α受体激动剂后选用何种血管活性药物。
2.如低血压合并心动过缓,可选用抗胆碱药配伍使用。
3.5-HT3受体阻滞剂(恩丹西酮)可降低低血压发生率。
总结
1.椎管内麻醉后低血压发生率高。
2.应用血管活性药物是防治低血压的主要策略。
3.α1受体激动剂(苯肾上腺素)为一线药物。
4.去甲肾上腺素可作为备选药物。
5.预防性应用血管活性药物优于治疗性应用血管活性药物。
6.特殊病例需要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