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急救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对矿山救护队应急救援出动程序中几个细节问
TUhjnbcbe - 2021/10/1 23:37:00
矿山救护大队

一个特殊的群体,一群特殊的人,一种崇高的使命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救护大队刘明辉

根据《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以下简称《规程》《规范》)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矿山救护队作为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专业队伍,实行*事化管理。救护队接警后必须在1min内出动,不需乘车出动时,不得超过2min。救护队出动包括闻警集合、入井准备及与之相关的人员召集几个具体程序,《规程》和《规范》及相关救护教材中关于上述程序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对救护队在实际出动救援的过程中遇到如下几个细节性问题。

一、问题

1.“闻警集合”中的时间问题

关于“闻警集合”,《规程》原文中的规定是“救护队接警后必须在1min内出动,不需乘车出动时,不得超过2min;按照事故性质携带所需救护装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当矿山发生火灾、瓦斯或矿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时,待机小队应随同值班小队出动。”《规范》原文中的规定是:“60s出动。不需乘车出动时,不得超过s。计时方法:自发出事故警报起至人员上车后汽车轮转动为止;不需乘车时,为最后一名队员离开着装室止。”。

“闻警集合”过程中的“1min内出动(60s出动)”仅计时“自发出事故警报起至人员上车后汽车轮转动为止;不需乘车时,为最后一名队员离开着装室止。”而“预备铃”与“警报铃(出动铃)”之间的时间没有规定,这是不严密的。

2.“入井准备”中的指挥员战前检查问题

关于“入井准备”,《规范》原文中的规定是:“入井准备的顺序为:到达事故现场后,全小队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下车,列队待命。中队指挥员向小队长发布“进行战前检查”的命令后,跑步到指挥所领取任务。报告词是“报告首长:××中队第×小队,奉命来到,请指示。队长×××”。在首长宣布任务后回答“是”,跑步归到队前一侧。小队长接到中队指挥员发布的战前检查命令后,立即组织队员列队(装备可放置身前),并宣布“战前检查”。检查完毕后,小队长向中队指挥员报告,并领取任务。报告词是“报告首长:第××小队实到×人,装备齐全,仪器良好,最低气压×××,请指示。小队长×××”。中队指挥员发布命令后,小队长回答“是”,然后向小队宣布任务。最后问:“明白吗?”全队回答:“明白”。此时小队应成立正姿势。”

战前检查过程中的“指挥员”请示任务归来后并没有经过战前检查就要随队入井了,这是不正确的。

3.“人员召集”中的召集顺序和时间长短问题关于“人员召集”,是指救护队调度员将事故通知单交给值班中队指挥员以后需要召集休班人员归队待命的程序。这一点在《规程》和《规范》中均未提及,笔者在全国矿山救护培训统编教材《矿山救护队员》(王志坚主编)中找到的原文是(仅以最具代表性的三类事故为例):“三类事故:救护大队调度员接到主管单位总调度室事故通知后,必须立即通知值班的大队指挥员和中队指挥员,然后发出警报。在队值班的中队指挥员必须向调度员问清事故性质、地点等情况,并带领装备齐全的小队准备出动。大队指挥员和调度员首先应电话通知大队长,然后按顺序通知大队总工程师、中队长、副大队长、技术科长、战训科长、后勤科长和有关人员到队待命。大队长到达后带队出动。”

上述“人员召集”的通知顺序看是合理,但可操作性不强,主要是指在电话通知时间过长(实际操作过程中人员全通知完至少半小时以上甚至更长),且要求被召集人员全部归队后再奔赴事故现场势必人为增加应急救援的有效时间。

二、解决思路

1.“闻警集合”中的时间问题

关于“闻警集合”过程中“预备铃”与“警报铃(出动铃)”之间的时间没有规定的问题,经过反复实际演练,认为间隔控制在1min之内为宜。

2.“入井准备”中的指挥员战前检查问题

关于“战前检查”过程中的“指挥员”请示任务归来后并没有经过战前检查就要随队入井的问题,经过反复讨论,认为指挥员归队后必须进行战前检查合格后方可带队入井。

3.“人员召集”中的召集顺序和时间长短问题

关于“人员召集”时按上述通知顺序逐个进行电话通知,时间过长的问题和要求被召集人员全部归队后再奔赴事故现场人为增加应急救援的有效时间的问题,经过反复比较,认为改过去仅由调度员用电话逐人通知的“串联通知”模式为一方面由调度员负责用电话通知各部门领导,再由各部门领导负责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的“并联通知”模式,另一方面用事先建好的“应急救援通知

1
查看完整版本: 对矿山救护队应急救援出动程序中几个细节问